
by 阚文颖
《意见》和《通知》同时对外籍人士在京购房做了如下要求:1.购房者须在京工作、学习超过1年;2.每人只限买一套;3.房屋须“自住”。据此,外籍人士在京购房增加了如下程序:1.须办理《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》(以下简称《居留证明》),以证明购房者在京工作、学习时间超过1年;2.须提供所购房屋符合自住原则的承诺书。程序2倒不难办理,只要购房者按实际情况出具承诺书提供给产权登记机构即可。在外籍人士购房过程中,问题大都出在《居留证明》的办理中。举一案例:
王女士原为中国公民,2000年因结婚加入澳籍。2003年王女士因丈夫(也是澳籍)来华工作而以家属身份来京居住。2004年王女士在某使馆找到一份工作,并一直在该使馆工作至今。2007年2月,王女士因丈夫和自己都在京长期工作,想以自己的名义在京买一套房居住。
王女士按照刚出台的政策要求到“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”办理《居留证明》。但问题来了,原来王女士的签证是“家属签证”,而不是“留学”或“工作”签证,相关部门拒绝为其出具《居留证明》。王女士只有将“家属签证”变更为“工作签证”后再等上一年,才能开出《居留证明》。理论上讲,王女士虽在某使馆工作近3年,但使馆视作他国领土,因此不属于在京工作。
上述案例提醒有购房需求的外籍人士:在京购房宜早作打算,多搜集相关信息,必要时最好提前向律师咨询。
一般来讲,外籍人士在京购房程序如下:
1.了解相关税费,预算购房成本:一般购买商品房须缴纳契税、印花税和营业税,税率依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。
2.签订购房合同:无论是预售还是二手房交易,都需要到北京市建委网站下载示范文本。相关链接:http://www.bjfdc.gov.cn/public/house/contract_list.asp。
3.办理居留状况证明和涉外审批:
居留状况证明,须本人持护照、住宿登记证明和照片,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,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。
涉外审批,须本人或代理人(如委托代理人代办,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)持本人护照、工作证、居留状况证明,到北京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办理,地址: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525。
4.上述文本和证明准备好后,就可以协同卖房人一起到相应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过户了。
最后还要提醒外籍人士的是,由于涉外因素,在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一些文件的公证,可能需要本人亲自到场,某些事项是代理人无法代理的,要话费本人的时间,还请事先有心里准备。